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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月23日发出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加工,

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月23日发出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加工,

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月23日发出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加工,原材料计划成本为225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5%,支付乙公司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0.4万元,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1020万元,甲公司支付往返运费取得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10万元,增值税税额1.1万元。甲公司收回该批加工物资用于直接出售,则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 A、3512.5
  • B、3400
  • C、3287.5
  • D、2492.5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选项A正确: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2250×(1+5%)+120+10+1020=3512.5(万元);

    选项B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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