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会计 > 会计职称

(2017年)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9140元,甲卷烟

(2017年)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9140元,甲卷烟

(2017年)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914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373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2019年改编)
  • A、[49140+2373/ (1+13%) ]/ (1-30%)×30%=21960元
  • B、(49140+2373)/ (1-30%)×30%=22077 元
  • C、49140/ (1-30%)×30%=21060 元
  • D、[ (49140+2373) / (1+13%) ]/ (1-30%)×30%=19537.17元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故本题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2)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税率=[49140+2373/ (1+13%) ]/ (1-30%)×30%=21960(元)。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kuaiji/51018.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