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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增值税退回的会计分录

疫情期间增值税退回的会计分录

疫情期间增值税退回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确认递延收益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递延收益

结转至营业外收入时,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疫情期间增值税退回时,应通过“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以及“递延收益”等科目核算。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主要进行政府补助项目核算。营业外收入是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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