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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金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失业保险金=当期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而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通常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当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而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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