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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综合收入计算方法

个税综合收入计算方法

个税综合收入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现行个税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因此计算本期已预扣预缴的税额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个税综合收入,是指个人综合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部分,具体包括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从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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