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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公司亏损严重税务处理

疫情公司亏损严重税务处理

在税务处理上,疫情期间公司亏损严重的,可以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按照要求将5年内滚动的以前年度弥补亏损用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然后在纳税期间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费。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中第四项的内容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同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中第二项的内容规定,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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