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会计 > 注册会计师 > 会计知识

城建税会计分录

城建税会计分录

城建税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计提城建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企业缴纳城建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城市维护建设税,又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附加税。企业计提城建税应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缴纳城建税时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

城建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城建税适用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1%。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kuaiji/486211.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