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A】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利润总额×12%=1000×12%=120(万元),2019年结转的公益性捐赠30万元准予扣除。可扣除本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金额=本年度扣除限额-以前年度结转的未扣除金额=120-30=9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