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会计 > 注册会计师 > 会计知识

税务核查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税务核查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1、税务核查,企业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时,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结转进项税额转出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缴纳对应进项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税务核查进项税额转出,应当通过“原材料”等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进行核算,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缴纳对应进项税额时,应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进行核算。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kuaiji/485846.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