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对贷款实行“三查”,有利于保证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同时,如果贷款存在风险,“三查”可以作为追究或免除相关责任人员的重要依据。
贷前调查是指银行为了给企业发放贷款做准备,需要对与银行有业务关系的企业的生产、供销、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银行还需要对市场需求进行调查预测。贷前调查可以促进正确的贷款决策,保证信贷资金的合理投入。
贷款审查是指银行进行调查研究,充分掌握企业和市场的情况,根据企业的贷款计划,审查贷款是否合理,决定是否贷款;根据资金计划周转期确定贷款期限;根据销售资金率的高低和国家对企业加快资金周转的要求,确定贷款多,贷款少。
贷后检查是指银行在获得贷款后,对借款企业的资金运用、贷款偿还和贷款经济效益进行检查和评价。能够及时发现贷款过程中的问题,迅速纠正,总结经验教训,为银行下一步的贷款工作做好准备。它是调查和审查工作的继续和补充。贷款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