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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10月销售自产葡萄酒,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501

(2019年)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10月销售自产葡萄酒,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501

(2019年)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10月销售自产葡萄酒,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50174元。已知增值税征收率为3%,葡萄酒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150174÷(1+3%)×10%=14580元
  • B、150174×(1-10%)×10%=13515.66元
  • C、150174×10%=15017.4元
  • D、150174÷(1-10%)×10%=16686元
  •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1)“150174元”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需要价税分离,同时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所以价税分离时适用3%的征收率;(2)“150174÷(1+3%)”已经为含消费税价,为计税销售额,不必再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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