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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基金从业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考点(28)

2018年基金从业考试《基金法律法规》考点(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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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推介材料的范围

宣传推介材料审批报备流程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基金法律法规》第二十二章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及信息管理

【知识点】宣传推介材料的范围、宣传推介材料审批报备流程

宣传推介材料的范围

(1)公开出版资料。

(2)宣传单、手册、信函、传真、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发的与基金销售相关的公告等面向公众的宣传资料。

(3)海报、户外广告。

(4)电视、电影、广播、互联网资料、公共网站链接广告、短信及其他音像、通信资料。

(5)通过报眼及报花广告、公共网站链接广告、传真、短信、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发的与基金分红、销售相关的公告等可以使公众普遍获得的、带有广告性质的基金销售信息。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宣传推介材料审批报备流程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事先经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自向公众分发或者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事先经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基金销售业务和合规的高级管理人员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自向公众分发或者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代销机构制作、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按照如下规定要求报送报告材料。

(一)报送内容

报送内容包括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形式和用途说明、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出具的合规意见书、基金托管银行出具的基金业绩复核函或基金定期报告中相关内容的复印件,以及有关获奖证明的复印件。

(二)报送形式

书面报告报送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证监局。报证监局时应随附电子文档。

(三)报送流程

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应当在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报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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