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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第四章知识点:固定资产确认

《会计》第四章知识点:固定资产确认

一、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持有目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持有时间)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在符合资产定义的条件下,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注意】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区别(价值不同)。

三、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具体应用

1.由于安全或环保的要求购入设备等,虽然不能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是有助于企业从其他相关资产的使用中获得未来经济利益或者获得更多的未来经济利益,也应确认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由此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此时,企业应将其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如:飞机的引擎)

3.对于工业企业持有的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维修设备等资产,施工企业持有的模板、挡板、架料等周转材料,以及地质勘探企业持有的管材等,尽管该类资产具有固定资产的某些特征,如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但由于数量多、单价低,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在实务中通常确认为存货。

但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的,比如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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