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的生产符合国家、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规定,包括在计划内的顺产、流产等。2、职工在生育前,公司已经按照规定为其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3、职工在生育期间仍继续缴纳生育保险。注:每月20前提交报销材料并核定标准,月底前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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