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纳税人承包一服装厂,承包协议规定,承包人每年向发包方缴纳费用50万元,余下均归承包人所有。承包协议同时明确,保证承包人年收入不低于49600元,如果不够即用上缴费用弥补。年终承包人按时上缴了费用,同时个人净得收入129600元。此时,该纳税人仍按年收入49600元进行申报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请你根据《税收征管法》等有关法律分析纳税人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该纳税人行为属于偷税行为。已纳税额=(49600-1600×12)×30%-4250=4870(元)应纳税额=(129600-1600×12)×35%-6750=31890(元)偷税数额=31890-4870=27020(元)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比例=27020÷31890=84.73%对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并追缴所偷税款270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