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基本原则有: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以及损失补偿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指双方签订保险合同或履行保险合同义务时,必须对保险标的有相关保险利益的规定。最大诚信原则指当事人需要向对方说明有关保险的重要事实,不能故意隐瞒或欺骗。近因原则指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若近因属于被保风险,则保险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损失赔偿原则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责任范围内损失时,保险赔偿按被保险人受灾之前的现状进行补偿,不能因为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