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的价格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该买卖行为无效
B. 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 丙可以撤销该行为
D. 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
(1)选项AB:乙的行为属于越权代理,所订立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2)选项C: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但丙对乙超越代理权一事是知情的;(3)选项D: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被代理人享有追认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