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于2011年8月成立,企业2012年销售收入500万元,转让生物资产净收益20万元,投资收益50万元,销售成本和税金370万元,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共计100万元,营业外支出3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在汇算清缴时经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事项未进行纳税调整: 1)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为72万元,计提并上缴工会经费2.16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5.16万元,实际发生1.08万元的职工教育经费; 2)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10万元、会议费和差旅费共计15万元,为职工支付的五险一金共计20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为该企业直接向贫困地区的捐款; 4)投资收益为国外子公司分回的利润,国外适用税率为30%,子公司当年处于减半征收期; 5)12月,该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一台,投资额为30万元,支出计入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计算2012年管理费用纳税调整金额为( )万元。
A. 6.4
B. 8.4
C. 10.4
D. 7.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1)实际支付的工资72万元,可据实扣除。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72×2%=1.44(万元),上缴了2.16万元,纳税调增2.16-1.44=0.72(万元),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72×14%=10.08(万元),纳税调增=15.16-10.08=5.0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72×2.5%=1.8(万元),由于企业实际发生1.08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工资及三项费用调增金额=0.72+5.08=5.80(万元)(2)销售(营业)收入=50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500×5‰=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