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会计 > 会计从业

,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分别享有25%的表决权。下列选项中,丙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的理由是( )。

,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分别享有25%的表决权。下列选项中,丙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的理由是(  )。

2013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分别享有25%的表决权。下列选项中,丙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的理由是( )。

A. 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
B. 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为由
C. 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
D. 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ABC错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kuaiji/33133.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