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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2012年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押题密卷(4)第4大题第3小题如何解答?

请教:2012年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押题密卷(4)第4大题第3小题如何解答?

【题目描述】某企业2009年度实现收入总额为860万元,与之相应的扣除项目金额共计838万元,另外还收到应返还给上年度的流转税额3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定2007年度的亏损额为12万元,2008年度的亏损额为8万元。该企业2009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___________.【我提交的答案】:【参考答案分析】:12 50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由题中资料可知,2009年企业实现的应纳税所得为25万元(860—838 3)。按照规定,该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定的2007年亏损额为12万元,2008年亏损额为8万元,可用2009年实现的所得进行弥补。弥补亏损后200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万元(25-12-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因此,2009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2 500元(50 000?25%)。 正确答案:

你好!请问有哪个知识点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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