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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会《经济法基础》考点第五章: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思路

2018初会《经济法基础》考点第五章: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思路

【例题4•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甲公司

B.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在境外设立机构、场所的乙公司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丙公司

D.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丁公司

【答案】C

【解析】选项C:既未在中国境内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亦未在境内,但在境内设有机构、场所,属于非居民企业。

应纳税额1

基本思路

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思路★★★

(一)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1)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

(2)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

(4)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税率。

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减免税额10万元,抵免税额20万元。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2016)

A.1000×25%-10-20=220(万元)

B.1000×25%-10=240(万元)

C.1000×25%=250(万元)

D.1000×25%-20=230(万元)

【答案】A

(二)应纳税所得额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提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法规定计算。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1)纳税调整增加额

①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税法规定不能扣除的项目金额;

②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部分的金额;

③未计或者少计的应税收益。

(2)纳税调整减少额

①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

②减税或者免税收益;

③弥补以前年度(5年内)未弥补的亏损额。

(三)纳税申报

1.企业所得税按月或者按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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