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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扬有限责任公司与法国一公司在巴黎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所载金额为6 000万元

北京高扬有限责任公司与法国一公司在巴黎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所载金额为6 000万元

北京高扬有限责任公司与法国一公司在巴黎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所载金额为6 000万元人民币。印花税税率为0.3%o,高扬有限责任公司回国履行合同时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为( )万元。A.1.8B.0C.0.9D.3.6 正确答案:

A(1)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仅包括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的凭证,而且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证。因此,高扬公司在国外签订合同,在我国境内履行的,应当在“使用时”贴花。(2)在国外书立,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是纳税人,因此高扬公司作为纳税人应缴纳印花税。(3)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即6 000万元人民币。(4)印花税税率为比例税率,因此应纳税额=6 000×0.3‰=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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