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按税法规定,允许用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五年,因此,该企业2008年实现的利润20万元,应交所得税5万元,2008年年底该企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120-20×5-(20-5)=5(万元)。
上一篇 为了补助乡镇企业社会性开支,税法规定,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 )
下一篇 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生产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代扣代缴的资源税。 ( )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