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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某广告公司的广告设计人员甲的收人情况如下:(1)取得工资收入每月3 500元,年底获

2007年,某广告公司的广告设计人员甲的收人情况如下:(1)取得工资收入每月3 500元,年底获

2007年,某广告公司的广告设计人员甲的收人情况如下:(1)取得工资收入每月3 500元,年底获得一次性奖金18 000元;(2)接受A单位一广告业务制作(非本公司委派)取得收入40 000元:(3)甲与一大学教授合编一书,分得稿费3 500元,另发表摄影作品获得稿酬700元;(4)获得保险赔款20 000元;(5)购买福利彩票中奖两次,一次中奖500元,一次中奖30 000元。要求: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计算该广告设计人员2007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1)每月工资应纳税额=(3 500-1 600)×10%-25=165(元)18 000÷12=1 500(元)年底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18 000×10%-25=1 775(元)(2)接受A单位-广告业务制作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应纳税额=40 000×(1-20%)X 30%-2 000=7 600(元)(3)甲发表摄影作品获得稿酬700元不需交税;与一大学教授合编一书分得稿费要交税应纳税额=(3 500—800)×20%X(1-30%)=378(元)(4)获得的保险赔款20 000元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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