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会计 > 会计从业

甲企业200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

甲企业200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

甲企业200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甲企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180万元; 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1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除上述事项外,甲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要求:(1)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交所得税额。(3)编制甲企业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4)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5)编制甲企业年末结平“所得税”科目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

(1)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0-50+10=160(万元) (2)甲企业2005年度应交所得税额=160×33%=52.8(万元) (3)借:所得税 52.8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2.8 (4)甲企业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00-52.8=147.2(万元) (5)借:本年利润 52.8 贷:所得税 52.8 解析:按照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纳税,因此应该作纳税调减;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180万元,实发工资小于计税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kuaiji/302091.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