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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深度预测试卷(2)第1大题第17小题如何解答?

请教: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深度预测试卷(2)第1大题第17小题如何解答?

【题目描述】吴某从2010年4月1日起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每月取得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3000元;7月份发生房屋的维修费16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吴某2010年出租房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A.1600B.1820C.3640D.1660【我提交的答案】:【参考答案与解析】:正确答案:B答案分析:本题考核财产租赁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从2008年3月1曰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租赁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费,每月扣除额以800元为限。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修缮费)-800]?10%?2 [3000-800]?10%?7=1820(元)。1820怎么算出来的,4月起租,相当于收了九个租,7月维修减去一个月,也要8个月,每次收放小于4000元 正确答案:

三、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租赁所得一般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在确定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的项目除了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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