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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2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2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2008年3月,甲企业发生如下涉及增值税的经济业务或事项:(1)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000元,增值税额为13600元。该批原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2)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购货方,并收到购货方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3)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库存原材料10000元,应由该批原材料负担的增值税额为1700元。(4)盘亏原材料4000元,应由该批原材料负担的增值税额为680元。(5)用银行存款30000元缴纳增值税。要求:逐笔编制上述业务(1)~(5)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 正确答案:

(1)购人原材料: 借:原材料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600 贷:银行存款 93 600(2)销售商品: 借:应收票据 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3)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库存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11 700 贷:原材料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 700(4)盘亏原材料: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4 680 贷:原材料 4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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