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解析】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应计入加工物资成本;如果收回后的加工物资用于连续生产的,就将所负担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经过再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企业所负担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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