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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则甲企业2013年应确认的收入为( )万元。A.100B.80C.84D.4 正确答案:

C【答案】C。解析:如果为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的,应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应确认的收入=100×(1—20%)+100×20%/5=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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