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会计 > 会计从业

甲企业委托乙单位将A材料加工成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B材料,消费税税率为5%。发出A材

甲企业委托乙单位将A材料加工成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B材料,消费税税率为5%。发出A材

甲企业委托乙单位将A材料加工成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B材料,消费税税率为5%。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为980 000元,加工费为285 000元,往返运费为8 400元。假设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7%。B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时,其实际成本为( )元。A.1 273 400B.1 293 557.8C.1 321 850D.1 342 007.8 正确答案:

A委托加工的产品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不计入受托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B材料实际成本=980000+285000+8400=1273400(元)。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kuaiji/294793.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