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该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60+10.2+3+8+6×(1+17%)+5=93.22(万元)。注:安装时领用的原材料的“售价为6.5万元”是个迷惑条件,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应按成本结转,不确认收入,计税时视为原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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