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指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1)无形资产的销售净价,即该无形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因出售该无形资产所发生的律师费和其他相关税费后的余额;(2)预期从无形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年限结束时的处置中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因此,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2 000万元,在2007年年末应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000-2 000=1 000(万元)。

A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指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1)无形资产的销售净价,即该无形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因出售该无形资产所发生的律师费和其他相关税费后的余额;(2)预期从无形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年限结束时的处置中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因此,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2 000万元,在2007年年末应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000-2 000=1 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