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行出口免抵退税政策的机械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2月末留抵税额3000元,3月份发生下列业务:(1)购入生产用A材料10吨,价税合计351000元,支付不含税运费1863.64元,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2)购入生产用B材料10吨,价税合计11700元,取得普通发票;(3)销售自产甲机器4台,取得含税价款160000元;(4)购买生产设备1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00元,税款6800元;(5)该企业将自产的3台甲机器出口,离岸价格合计14600美元,汇率1:7;(6)当期因管理不善丢失上月购入的包装物一批,账面成本20000元(含运费1860元)。
假设增值税征税率17%,退税率15%,需要认证的发票都已通过认证并允许在当月抵扣,要求计算:
(1)当期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当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合计数;
(3)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4)当期免抵退税额;
(5)当期该企业出口实际应退税额;
(6)当期该企业留到下期抵扣的税额。
正确答案:(1)当期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51000/(1+17%)*17%+6800+1863.64*11%=58005(元)注意:交通运输服务适用11%的税率;(2)当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4600*7*(17%-15%)+(20000-1860)*17%+1860*11%=2044+3083.8+204.6=5332.4(元)(3)当期销项税额=160000/(1+17%)*17%=23247.86(元)(4)当期免抵退税额=14600*7*15%=15330(元)(5)当期应纳税额=23247.86-58
答案解析:
(1)当期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51000/(1+17%)*17%+6800+1863.64*11%=58005(元)注意:交通运输服务适用11%的税率;(2)当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4600*7*(17%-15%)+(20000-1860)*17%+1860*11%=2044+3083.8+204.6=5332.4(元)(3)当期销项税额=160000/(1+17%)*17%=23247.86(元)(4)当期免抵退税额=14600*7*15%=15330(元)(5)当期应纳税额=23247.86-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