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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应与委托人商议哪些事项?如何理解商议事项的“一致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应与委托人商议哪些事项?如何理解商议事项的“一致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应与委托人商议哪些事项?如何理解商议事项的“一致性意见”?

正确答案:

(1)应该说,凡是要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内容的全部事项,都是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商议事项。由于审计业务的特殊性,有些事项是固定了的,无需约定双方商议。应当商议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审计范围; ②双方义务; ③审计收费。 但无需商议的事项,应当经委托人知晓,并获取委托人的接受意见。 (2)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审计业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议,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载明商议的结果,这种结果是约定双方的共识,不存在任何异议和第三者认为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审计范围的宽窄、双方义务的多少及审计收费的多少,只要表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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