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商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为90日,2008年第2季度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吸收居民储蓄,支付利息200万元,向生产企业贷款取得利息收入700万元,逾期贷款的罚息收入6万元。
(2)为供电部门代收电费收取150万元,按合同将代收电费支付给供电部门l35万元。
(3)4月1日受A公司委托发放贷款,金额5000万元,贷款期限2个月,年利息率9%,
约定帮企业收到利息后,按贷款利息收入的10%收取手续费,银行如期帮助A公司收回本息。
(4)4月10日购进有价证券支付600万元,含购买过程中的税金费用l万元;5月22日以650万元的价格卖出,含卖出过程中的税金2万元。
(5)4月15日受8公司委托发放贷款,金额2000万元,贷款期限2个月,年利息率9%,约定帮企业贷出款项时,按贷款利息收入的10%收取手续费,季末未能如期帮助A公司收回本息。
(6)2007年2月1日向某企业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年利息率8%。该贷款至2008年6月30日仍未收回,企业也未向银行支付利息。
(7)2007年4月1日向某商场定期贷款1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年利息率8%。该贷款至2008年6月30日仍未收回,商场也未向银行支付利息。
要求计算:
(1)该银行2008年第2季度贷款应缴纳的营业税;
(2)该银行2008年第2季度除贷款外的其他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3)该银行2008年第2季度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正确答案:(1)该银行2008年第2季度贷款应缴纳的营业税35.8万元贷款应缴营业税=[(700+6)×5%+(1000-500)×8%÷l2×3×5%]=35.8(万元)此步骤注意以利息和罚息之和为营业额,不能减除存款支付利息。应收未收利息未超过利息核算期,本金到期也没超过90天,应按照权责发生制计算营业税。应收未收核算期后仍未收到已税利息,可从营业额中减除。(2)该银行2008年第2季度除贷款外的其他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3.73万元①代收电费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150-135)×5%=0.75(万元)。②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