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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公司仅以该股权代持协议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其尚未生效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

丙公司仅以该股权代持协议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其尚未生效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

丙公司仅以该股权代持协议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其尚未生效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当事人之问约定一方实际投资、另一方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合同有效。一方当事人仅以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或者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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