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应就甲、乙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40850
B.39065
C.38015
D.35915
C陈先生应就甲、乙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67900+60000)×35%-6750=380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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