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消费税的产品销售数量确定的原则是( )。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发出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D.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正确答案:AB税法规定,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数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应交消费税的产品销售数量确定的原则是( )。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发出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D.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正确答案:AB税法规定,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数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