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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4年3月6日来华,12月20

约翰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4年3月6日来华,12月20

约翰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4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约翰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约翰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天。

A.282

B.283

C.284

D.285

正确答案:

B解析:3月6日、6月8日、6月14日和12月20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约翰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25.5+30+31+24+31+31+30+31+30+19.5=28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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