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会计 > 会计从业

某家用电器修理厂会计核算健全,2012年营业额60万元,接到税务机关告知后一直未向主管税务机关

某家用电器修理厂会计核算健全,2012年营业额60万元,接到税务机关告知后一直未向主管税务机关

某家用电器修理厂会计核算健全,2012年营业额60万元,接到税务机关告知后一直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2013年3月,该厂提供修理劳务并收取修理费价税合计23.4万元;购进的料件、电力等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增值税税款合计2万元。该修理厂本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0.68

B.1.32

C.1.40

D.3.40

正确答案:

D解析:应纳增值税=23.4÷(1+17%)×17%=3.4(万元)。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kuaiji/267886.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