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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确定原则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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