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居民有来源于乙国所得100万元,甲、乙两国的所得税的税率分别为40%、30%,但乙地外居民来自乙国的所得实行20%的优惠税率,现甲国采用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并与乙国签订了税收饶让协定。请回答以下问题:甲国对上述所得应征所得税税额为( )。
A. 40万元
B. 20万元
C. 10万元
D. 0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1.抵免限额=100×40%=40(万元);甲国居民在乙国应纳税额=100×30%=30(万元);甲国居民在乙国实际缴纳税额=100×20%=20(万元);由于有税收绕让的规定,所以由于享受税收优惠未纳税视同纳税人已经纳税因此抵免30万元。2.甲国对上述所得应征所得税税额100×40%-30=10(万元)。3.若甲乙两国未签订税收饶让协定,则上述所得的抵免额是按照实际在乙国的纳税额计算,也就是100×20%=20(万元),所以B是错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