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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厂将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厂加工成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乙厂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甲厂、乙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该

甲厂将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厂加工成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乙厂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甲厂、乙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该

甲厂将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厂加工成应税消费品,该批原材料不含税价格10万元,乙厂代垫辅料收费1万元(含税),另收取加工费3万元(含税),假定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5%,甲厂、乙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该项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为()。

A. 13.68万元
B. 14.13万元
C. 14.74万元
D. 15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价公式中的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含代垫辅料费,不含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10+(1+3)/(1+17%)]/(1-5%)=14.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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