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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三要素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三要素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法律三要素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一节法律基础

二、法律关系

(二)要素 P3

三要素

概念

理解点

1、主体

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 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2. 种类:

(1)公民
(2)机构和组织(法人) 
(3)国家
3、主体资格(16新增,P4) 
(1)权利能力 
(2)行为能力

民法

刑法

①完全

A.18周岁↑ 
B.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

16周岁↑

②限制

A.10周岁↑ 
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4—16周岁

③无

A.<10周岁 
B.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4周岁

2、内容

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 权利:自主决定作或不作,要求他人作或不作的自由

  2. 义务:必须作或不作的约束

  3.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4. 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对比】法的特征之国家强制力

3、客体

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 物:自然物、人造物;固态、无固定形态

【16调整】人身是客体:(P6) 
(1)活人的整个身体不是“物”; 
(2)对自己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有伤风化的活动; 
(3)对人身行使权利,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

  1. 非物质财富(精神产品):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2. 行为(行为结果):作为和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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