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会计 > 会计职称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税征税范围  

一般规定: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2、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变动

3、有偿转让房地产

不予征税的情形:

(1)以继承无偿转让房地产;

(2)两种房地产赠与行为:

①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②赠与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特殊规定:

1、企业改制重组

2、房地产企业将部分房地产转为自用or出租,如果产权未变:×

3、房地产交换

4、合作建房

5、房地产出租

6、房地产抵押

7、房地产代建行为

8、房地产重新评估

9、土地使用者处置土地使用权(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kuaiji/2320.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