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5日,A县B镇税务所执法人员某甲和某乙在税收执法的过程中发现,本镇私营加工厂在没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情况下,已经营有半年之久。某甲和某乙出示了执法身份证件后向该厂调查核实了情况。7月20日,该所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税务处罚决定,并限期到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同时,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且于当日送达税务处罚决定书。该厂不服。如果该厂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应最迟在()提出。
A、8月18日B、9月20日C、7月5日D、9月18日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7月20日,该所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税务处罚决定,复议申请期限是60日,所以最迟应在9月18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