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厂受托加工一批化妆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30000元,该厂收取加工费100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5000元,该厂没有同类化妆品销售价格。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元。(以上款项均不含增值税)
A、17142.86B、19285.71C、20142.86D、20250.00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该化妆品的组成计税价格=(30000+10000+5000)÷(1-30%)=64285.71(元),则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64285.71×30%=1928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