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顺序核定营业额,其中组成汁税价格公式为()。
A、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B、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C、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营业税税率)D、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营业税税率)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按顺序核定计税营业额共3种方法,最后的方法是:核定组成计税价格一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