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张某与某酒店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合同规定,承包期2年,每年上交承包费60000元。2010年1月10日,酒店财会人员到地方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材料显示,2009年酒店营业收入1001000元,款项已收,送存银行;成本费用856000元。经地方税务局检查发现,甲厂在该酒店发生的招待费用50000元,采取由酒店原主管部门专设备查簿上签字记账,直接抵减张某上交承包费的办法,不足抵减的部分答应从第二年承包费中抵减。则2009年该酒店应缴纳的营业税为()元。
A、47050B、49550C、50050D、52550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应纳营业税=(1001000+50000)×5%=52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