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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A国、B国取得的所得应当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元


题干:公民李某为一企业员工,2011年取得以下收入:(1)该企业实行年薪制,李某每月取得工资5000元,12月取得年终效益工资64000元;(2)李某根据自己的创业心得,编写的长篇小说出版,按合同约定,出版社向李某预付稿酬10000元,作品出版后再付稿酬50000元;当年李某还授权某晚报连载该小说,历时2个月,每天支付稿酬180元,共获得稿酬10800元。(3)当年1月初将闲置的一套住房按市场价格对外出租,租期一年,取得租金收入是96000元,当期未发生修缮费用;(仅考虑房产税,不考虑其他税费)(4)1月份购入某种债券1000份,每份买入价15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200元。6月份将买入的债券一次性卖出,每份卖出价18元,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50元;(5)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名人字画拍卖,取得收入80000元,不能提供财产原值凭证;(6)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8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从B国取得翻译所得(税前)人民币600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元。
题目:从A国、B国取得的所得应当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元。
  • A、1200
  • B、1600
  • C、400
  • D、9600

  • 从A国、B国取得的所得应当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元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①来自A国所得抵免限额=8000×20%=1600(元)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600-400=1200(元)②来自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60000×(1-20%)×30%-2000=124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元,超过了抵免限额12400元,超限额部分不允许在应纳税额中抵扣,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的B国的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③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合计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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